2015年9月20日,上海市宝山区政府在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举办“2015上海邮轮旅游节开幕式暨上海邮轮旅游示范合同推广使用活动”。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20家旅行社等一百六十多人出席。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旅行社分会秘书长李怀发代表协会向全市旅行社发出倡议,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创邮轮旅游美誉,树文明旅游新风。上航国旅代表旅行社在大会发言。
倡议书全文如下:
倡 议 书
本市旅行社:
近年来,上海的邮轮旅游快速发展,邮轮旅游成为广大消费者出境旅游选择的新宠。今年1—7月,以上海为母港的游客人数达到8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5%。作为国内首个“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推动邮轮旅游健康发展是上海建立“四个中心”之一的国际航运中心必不可少的内容,是上海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重要抓手。为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旅游局共同制定了《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投入使用,对规范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邮轮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保护邮轮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创邮轮旅游美誉,树文明旅游新风,促进上海邮轮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此,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向全市旅行社发出如下倡议:
一、履职尽责、率先垂范。全市旅行社从业人员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尊重邮轮礼仪,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行前说明提示、行中提醒引导、行后总结提高,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做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做到行前说明会召开率达到100%,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和邮轮旅游风险提示率达到100%。
二、全面推荐使用《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本市从事邮轮旅游业务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推荐使用《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全面组织培训,正确理解合同的内容,认真签订每一份合同,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合同。做到包价旅游合同签约率达到100%,合同履约率达到100%。行前说明会召开出席率达到100%。
三、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旅行社应在出行前如实告知消费者其购买邮轮旅游产品的服务项目和标准,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邮轮旅游服务,应当向旅游者提供中文船票或凭证、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和旅游行程单等,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得不变更行程和服务的,应当与旅游者签订补充合同。
四、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旅游条例》,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反对不正当竞争,按照国家的规定选择供应商和境外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旅行社与邮轮公司签订包船合同或代理合同时要认真审核合同条款,依法维护消费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完善可行的危机和应急处置机制。提示旅游者购买邮轮旅游意外保险达到100%。
五、加强对邮轮旅游具有较高风险的认识教育和宣传。旅行社要加强自身对邮轮旅游风险认识的教育,在进行市场开发和营销时,积极宣传邮轮旅游文化,提升消费者对邮轮旅游内涵的认识,提升消费者合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邮轮旅游产业方兴未艾,中国邮轮产业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风采,为上海邮轮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