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会各理事单位:
为推进旅游法在全市旅行社行业中的学习贯彻,动员全行业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迎接10月1日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旅行社分会拟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旅游法工作交流大会”,由在学习贯彻旅游法中做的较好的旅行社作交流发言,大会还将以全体理事的名义向全行业发出贯彻执行旅游法的倡议,会议重要,请各旅行社社主要负责人准时参会。
一、 会议时间:2013年8月29日(周四)下午2:00~4:00
二、 会议地点:市旅游培训中心四楼报告厅(海防路429弄100号)
联系人:出境社、外资社 贺宇珍 63391617(电话/传真)
一般社 陈根宝 电话 63391559
传真 63391560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
2013年8月19日